“担挑”之间争股权 伪造签名对簿公堂-北京市中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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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挑”之间争股权 伪造签名对簿公堂

来源:北京市中调律师事务所 日期:2014-04-16 11:05:23

2006章某与杨某某以及田某芝、田某媛、田某恂、杨甲、杨乙等5名亲戚共同出资设立了家族企业某科技文化有限责任公司。章某系田某芝的丈夫,杨某某系田某媛的丈夫,田某芝、田某媛、田某恂系三姐妹。后章某伪造了杨某某的签名,签署了一份出资转让协议书,将杨某某股份转让予自己。杨某某发现后,随于2013年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份合同符合什么条件才算有效呢?

  杨某某的代理律师北京市中调律师事务所孟洁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份有效的合同必须符合以下几点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本案中所涉及到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呢?

  同时北京市中调律师事务所孟洁律师认为真实的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中重要的条件,而本案中章某伪造杨某某的签字签署了所谓的股权转让协议,这从根本上违背了当事人杨某某的真实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该协议理应无效。


所属类别: 股权争议

该资讯的关键词为:股权纠纷、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