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巴兄长被赡养,去世遗产引纠纷-北京市中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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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巴兄长被赡养,去世遗产引纠纷

来源:北京市中调律师事务所 日期:2014-06-18 10:59:57

王甲为王乙之兄,王哑巴是王甲、王乙的兄长。1991年王甲、王乙立下赡养协议,约定王哑巴由兄弟二人轮流赡养,王哑巴去世后财产由二人均分。2009年王哑巴去世。2012年9月,王乙与王甲协商后将王哑巴名下的三间东厢房拆除翻建(该房屋在王乙家宅基地之上)。后王甲将王乙诉至法院要求其按3间东厢房原样进行重建。收到诉状后,王乙委托北京市中调律师事务所的马强律师、张禹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现顺义区人民法院已于2014年5月30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过程由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直播网、北京电视台全程直播。

  对本案,北京市中调律师事务所的马强律师、张禹律师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1、原告对于涉诉原房屋不享有所有权,无权要求被告恢复原状。原告主张恢复原状的基础是物权,而其享有物权的依据又是1991年王甲、王乙立下赡养协议。而该协议上并无王哑巴本人签字,故存在重大瑕疵,不可作为原告主张所有权的依据。

  2、原房屋最早建于解放前,是土坯房,若干年来一直是被告进行修缮,勉强维持,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且原告对被告拆除房屋一事知情且参与翻建。尚不提原告是否对涉诉原房屋享有所有权,即使原告享有所有权,其参与拆除的行为已经表明其同意拆除涉诉原房屋,现在再提出要求恢复原状是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的,应当依法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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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资讯的关键词为:遗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