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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马强律师代一的涉外交通事故案已审结

日期:2012-12-26 14:46:19

      北京市中调律师事务所马强律师代理的韩国人柳某某、金某、金某诉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支公司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涉外法庭穆兰法官审理完毕。已做出(2012)朝民初字第14825号判决书。判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支公司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承担剩余赔偿责任,共计:815342元。

所属类别: 交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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