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为何违法?消费者该如何维权?丨“3·15”普法

如今,电商经济蓬勃发展,已成为推动消费增长的重要引擎之一。在为消费者带来实惠与便捷的同时,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现实问题日益凸显,持续挑战着电商平台的运营安全与消费者的长期信任。

近年来,商家通过广告或其他形式夸大宣传商品和服务的情况屡见不鲜。这些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那么,什么样的宣传会被认定为夸大宣传?法律对此有哪些明确规定?商家和消费者又该注意什么?今天,我们一起深度解读虚假宣传的认定及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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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违法!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第二款主要针对的是网络销售行为的规定。

如何界定“内容虚假”:

①内容不真实,与实际情况不符。例如,宣传药品包治百病,将国内小作坊产品宣传为国外知名企业产品,将提供服务的普通工人宣传为国家高级技师,将“三无”产品宣传为拿过若干国际国内大奖,等等。

②内容引人误解,一般是指内容中使用含糊不清、有多重语义的表述,或者表述虽然真实,但是仅陈述了部分事实,让人引发错误联想。例如,宣传产品含有珍贵物质,该物质对人体特别有益,但实际上该产品中珍贵物质含量极低,消费者使用该产品不足以获得所宣称的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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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民事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与商家沟通:找销售方或者销售平台进行协商维权,告诉其事情发生的经过或者产品出现的问题,视对方解决方案决定是否同意调解处理。

找行政监督机关维权: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沟通后,问题得不到解决,可通过12345或线上12315进行投诉或者举报。

向市场监管、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申诉。

如果经过上述维权仍解决不了问题,消费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综合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网络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